2009年10月15日 星期四

投資標的: 債劵 續1, 高收益債不適合當核心組合

台灣投資人相當喜歡買高收益債, 可能是因為高收益債劵的利息很高, 可是投信投顧業者沒講的是, 風險仍然很高, 而且重點也不在於風險很高, 而是它的設計就是對投資人不友善的設計方式.

假設有一家搖搖欲墜的公司, 因為它要籌資, 只能發行高收益公司債, 公司要付出的成本也很高, 但是當有朝一日, 公司倒了, 高收益公司債的投資人和股票投資人, 兩者受到的損失幾乎沒有太大分別, 幾乎是甚麼東西都拿不回來.

但是相反的, 如果這間公司起死回生了. 這間公司一定立刻把賺的錢拿去還債, 或者信用評等上升之後, 可以因此貸到比較便宜的利息, 這時候, 股票投資人可以享受公司賺錢的樂趣, 因為它的股價也上漲了不少, 但是高收益債的投資人可就不是這麼回事了, 它必須接受公司贖回, 公司贖回之後, 可以用更低的利息去貸款去減低它的負擔, 就這樣, 公司巧妙的把高收益債的利率轉到股票投資人手上.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 購買高收益債基本上是處於一個負偏態的投資商品, 要特別注意才是. 與其買入高收益債, 不如買入股票更為恰當.

p.s 也許有人會說, 如果高收益債如果有不可贖回條款呢?? 當然, 這會因此對高收益債投資人有另外一番光景. 可是大部分的投資人都不會注意這條款. 而且大部分高收益債也沒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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