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投資人相當喜歡買高收益債, 可能是因為高收益債劵的利息很高, 可是投信投顧業者沒講的是, 風險仍然很高, 而且重點也不在於風險很高, 而是它的設計就是對投資人不友善的設計方式.
假設有一家搖搖欲墜的公司, 因為它要籌資, 只能發行高收益公司債, 公司要付出的成本也很高, 但是當有朝一日, 公司倒了, 高收益公司債的投資人和股票投資人, 兩者受到的損失幾乎沒有太大分別, 幾乎是甚麼東西都拿不回來.
但是相反的, 如果這間公司起死回生了. 這間公司一定立刻把賺的錢拿去還債, 或者信用評等上升之後, 可以因此貸到比較便宜的利息, 這時候, 股票投資人可以享受公司賺錢的樂趣, 因為它的股價也上漲了不少, 但是高收益債的投資人可就不是這麼回事了, 它必須接受公司贖回, 公司贖回之後, 可以用更低的利息去貸款去減低它的負擔, 就這樣, 公司巧妙的把高收益債的利率轉到股票投資人手上.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 購買高收益債基本上是處於一個負偏態的投資商品, 要特別注意才是. 與其買入高收益債, 不如買入股票更為恰當.
p.s 也許有人會說, 如果高收益債如果有不可贖回條款呢?? 當然, 這會因此對高收益債投資人有另外一番光景. 可是大部分的投資人都不會注意這條款. 而且大部分高收益債也沒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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